........勞工失業補助金申請條件 = = =

 

 

........勞工失業補助金申請條件 = = =

 
 
引用來自

icon內容:請問一下提早就業獎助金是不是只要是非自願失業勞工都

 

可申請嗎?

 

        我妹妹4月7日被裁員了,那時只有告知可請領失業補助金,

 

可是因為我妹妹有一位之前的同事幫忙她找到工作了,所以就沒

 

有到台南就業服務中心辦理登記,直到前幾天和她一起被裁員的

 

同事吿訴她工作三個月後可以領就業獎助金,後來我妹妹要去拿

 

申請表時卻被拒絕,原因是被裁員後沒有到就業服務中心辨理登

 

記,可是提早就業獎助金不是只要是非自願失業勞工都可請領的

 

嗎?

  如果只是因為不知到政府有對勞工有這一項獎助,而提早找

 

到工作的人來說不是非常不公平嗎?我妹妹也有繳交勞保費耶,

 

那是不是以被裁員的人有工作都先不要去工作了


 

  這不是政府的美意嗎?後來我到勞委會的網站上查詢相關資

 

料時發現,網站並沒寫要說要先到就業服務中心辨理登記啊,只有

 

以下的說明 


 

  申請人請領提早就業獎助津貼應備書件為何?



一、提早就業獎助津貼申請書及給付收據。


 

二、最後就業者(加保)單位在職證明書。


 

三、國民身分證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。


 

四、被保險人本人名義之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。


 

凡符合申請資格者,請備妥上述資料逕向勞保局暨其所屬各縣、

 

市辦事處提出申請。



icon回覆: 您好:


 

依據就業法第11條第2款規定,有關提早就業獎助津貼請領資格


 

為符合失業給付請領條件,於失業給付請領期限屆滿前受僱工

 

作,並依規定參加就業保險為被保險人滿3個月以上者,得檢附下

 

列申請文件:


 

(1)提早就業獎助津貼申請書暨給付收據。


 

(2)就業加保滿3個月之在職證明書正本。


 

(3)國民身分證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正背面影本。


 

(4)被保險人本人名義之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。


 

逕向保險人(勞工保險局)申請,其給付金額按尚未請領之失業給

 

付金額的50%,一次發給。


 

另失業給付之請領條件如下:被保險人於非自願離職辦理退保當

 


 

3年內,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,具有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

 

願,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,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自求

 

職登記之日起14日內仍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時,應於翌

 

日完成失業認定,並轉請保險人(勞工保險局)核發失業給付,故

 

申領提早就業獎助津貼之前提要件是需符合失業給付請領條件,

 

先向公立就業服務中心辦理求職登記。


 


雲嘉南區就業服務中心 敬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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